年滿18歲公民變更姓名條件:
(1)由冷僻字、繁體字更改為簡化字;
(2)隨父或隨母姓(含有撫養(yǎng)關系的繼父[母]);
(3)恢復原戶籍登記機關登記并使用過的姓名;
(4)因收養(yǎng)關系成立更名;
(5)因收養(yǎng)關系終止恢復收養(yǎng)前姓氏的;
(6)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,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。成年人更名應由本人向戶籍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

變更姓名對于很多人來說都是十分有必要的,因為很多人對于自己現(xiàn)在的名字很不滿意,你們知道年滿18歲公民變更姓名條件嗎?廈門便民網幫大家整理了年滿18歲公民變更姓名條件,一起來看下吧!
年滿18歲公民變更姓名條件:
(1)由冷僻字、繁體字更改為簡化字;
(2)隨父或隨母姓(含有撫養(yǎng)關系的繼父[母]);
(3)恢復原戶籍登記機關登記并使用過的姓名;
(4)因收養(yǎng)關系成立更名;
(5)因收養(yǎng)關系終止恢復收養(yǎng)前姓氏的;
(6)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,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。成年人更名應由本人向戶籍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